大清简史(1)(大清一统舆图pdf)

  清代全国性总志。清朝三次修一统志。

  第一次乾隆皇帝敕修,蒋廷锡等撰,三百四十二卷,成书于乾隆八年(1743年)。

  蒋廷锡,字扬孙,又字西君,号四谷,又号南沙。生于康熙七年(1668年),卒于雍正十年(1732年)。江苏常熟人。康熙举人,赐进士,官至文华殿大学士,参赞朝廷机务,工诗善画,谥号文肃,著有《尚书地理今释》等书。乾隆皇帝在《御制大一统志序》中说:“康熙皇帝命修全国总志,‘以昭大一统之盛’,因卷帙浩繁,久未成书。雍正皇帝继命编纂总志,经十余年,次第告竣。”“自京畿达于四裔,为省十有八,统府州县干六百有奇,外藩五十有七,朝贡之国三十有一”。全志设图、表、疆域、分野、建置沿革、形势、风俗、城池、学校、户口、田赋、职官、山川、古迹、关隘、津梁、堤堰、陵墓、祠庙、寺观、名宦、人物、流寓、列女、仙释、土产。从古叙今,内容宏富。除乾隆八年原刻本外,还有光绪年间杭州竹简斋缩印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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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次乾隆皇帝敕命续修《大清一统志》,和珅等撰。五百卷,成书于乾隆四十九年(1784年)。和珅,字致斋。生于乾隆十五年(1750年),卒于嘉庆四年(1799年),满洲正红旗人,官至文华殿大学士。乾隆皇帝宠臣,弄权渎职,嘉庆初年被弹劾,革职下狱,抄没家产,赐令自尽。《续志》续载乾隆八年至乾隆四十九年的内容。在“凡例”中规定:清朝诸王及八旗大臣的事迹,已载入《八旗通志》的,不再重载。其八旗大臣任职封疆,政迹懋著者仍载入。其各省名宦中已故之文武大臣有治行彰显,曾经奉旨褒嘉入祀良昭忠祠者,俱遵查国史一并载入;前明忠烈诸臣于乾隆四十一年奉旨赐谥号,其姓名事迹未入前志者,俱照褒忠录详查登载;直省新设州县及改土归流诸厅县,并因新设之制,特辑为卷;直省名宦人物前者有未备者,经确查史传,准予入顺天府卷中;辽、金、元史人名、地名见于志书者均遵新译改正,并注明原作某某,今译改等语。并增设“税课”一门,列于“田赋”门之后。这些规定划清了旧志与续志的载述范围。除乾隆四十九年原刻本外,还有乾隆年间武英殿刻本和《四库全书》本、光绪年间上海鸿宝斋印续修本。

  第三次嘉庆皇帝敕命再修《大清一统志》,李佐贤等撰,六百五十卷,书成于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。李佐贤,(1807—1876年),字竹朋,山东利津人。道光十五年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该志在《凡例》中说明:“旧志原成于乾隆八年,续成于乾隆四十九年,今纂至嘉庆二十五年”。因此,也称《嘉庆大清一统志》。又说:“国家幅员日辟,户口日蕃,田赋日充,人官物产之华日著,谨确稽部院寺监并各直省来册详载”。新规定自京以下每省有统部总叙一省大要,各府厅直隶州设分卷,凡所属之州县入志。蒙古各藩统部分卷,悉照各省体例;皇帝诗文有关地志者备载;直省修葺及新建之城池、学校并海岳江河神与诸寺观等,凡在嘉庆二十五年以前奉旨修建及赐名者均据各省来册备载外,其各书院及津梁,堤堰等有经某官某人增建增修者亦载入;名宦人物凡续志所载照旧纂入外,其新增者以嘉庆二十五年以前奉旨入各宦乡贤祠者俱载入;间有一人而各省均载者,只就本省本任政绩纪录,不牵叙别省别任之事;名宦人物一人有两门可载事迹者,只选撮要政绩在一门记载;援引各书只在首见之条注明出处,再引时不再注明。

  该志首列京师,几笔勾勒,轮郭清晰:“京师形胜甲天下,民俗朴淳,土地深厚,沧海环其东,太行拥其西,喜峰、古北诸关卫其北,兖、豫、荆、扬,襟带南服。都会雄固,无过于此。在周为燕召公封国,汉初为燕国郡,昭帝元凤元年置广阳郡,唐为幽州范阳郡,辽会国初升为南京,始建都焉。金为中都,元为大都。明初为燕王封国。永乐元年(1403年)建北京,称行在。十九年(1421年)称京师。洪熙(1425年)初复称行在。正统(1436至1449年)中始定为京师。”“次为统部,如直隶、盛京、江苏、安徽、山西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甘肃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新疆、乌里雅苏台、蒙古(藩部附)、青海、西藏;朝贡各国附录于后,各统部(省)冠以图、表。”“其诸府及直隶各列一表,所属诸县系焉。”以行政区划为纲,分述各省,条目清楚。引征档案、官书、文集、方志,资料丰富,考核精审,对各地修志有一定的影响。除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原刻本外,还有《四部丛刊续编》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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